第(2/3)页 写到这里,小戎突然想起大约两年前的某一天。 当时有一个傻乎乎的萌新写手,抱着一股奇怪的自信与压不住的热血,埋头拼命写了两个月的新书期。 当时那小子写的是真的辛苦呀,只有一个一时冲动的开头,和模模糊糊的方向,想到哪写到哪,闷在不通风的房间里,窗帘也不开,一天十个小时才能憋出两千字,还要又期待又忐忑的在十二点前发出去。 就算是这样,那小子的更新还是不达标,网站的推荐都没他的份,每日的收藏数也是寥寥,能有一个不小心点进来的路人发的评论都会视若珍宝,连麦片的都不光顾他空荡荡的书友圈,然后那小子就连马甲都不开,直接跑到点点圈里去自荐自己的书,每日又去顶贴…… 然后那一天那小子突然收到了上架的通知,根据他所了解到的一点行业惯例,上架似乎是要爆更,于是他手忙脚乱的码到了凌晨,然后又饿着肚子点了一盒炸鸡,急冲冲码了一章上架感言。 没有卖惨,也没有假装不在意反套路骗订阅,他只是说某家炸鸡店很好吃会点个店铺收藏,还有希望能有50个书友首订,同时宣布会努力爆更一次。 实际上,第一次立flag,他也确实做到了。 而当时书的首订,是281。 已经大大超出了那小子的心里预期。 上架第一个月的稿费是多少?好像是七百,他已经可以自豪的告诉家人,学校的生活费自足。 虽然上架还没过三天,就因为某些特殊原因,书下架了。 但是他还是求着责编,把书捞了出来。 现在想来,估计责编当时也挺纳闷的,一本280首订的书你写个锤子写,运气这么好整本进小黑屋了,乘机跑路再换一本,岂不美哉?这个新人就是逊呀。 但是责编并不知道,当时的那个新人觉得他的第一本书就是全站第一的好,他的激情和热血就是怎么涌也涌不完,他觉得他能一直坐在那间窗帘封闭的小房间里,把青春最美好的十年全送给这个故事。 那年,他大二。 他刚从一个读者变成写手。 他脑海里有一万个想写的故事,有一万个有趣的人物,有一万个跃跃欲试的转折,等着跃然纸上。 他觉得一个写手对故事的热情是燃不尽的。 但他并不知道的是。 从随心所欲享受爱好的读者变成坐班码字专业优秀的写手,最关键的一步,也是最后一步……是杀死他的热情。 “热情死了,那写手要靠什么写下去?” 那个两年前傻乎乎的萌新写手问小戎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