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萧钦之便是这样,刚来时就想着混吃等死,经过了一系列事情后,性子渐渐转换,拿起了书本,再经过今日之事的刺激后,积累的情绪瞬间迸发,此刻心中暗自立下誓言,不过定品复不还。 人要脸,树要皮,吹过的牛逼就一定要实现,当着那么多人面,萧钦之放出了豪言壮语,自然要全力实现,否则颜面何存? 况且,今日之事也给萧钦之敲响了警钟,萧氏大厦将倾不远矣,既有今日之“程氏”,难保未有明日之“程氏”。 生于忧患,死于安乐。 萧钦之心中的危机意识瞬间加重,明白了依着萧氏的现状,想要混吃等死,是不切实际的,莫说无数个“程氏”不允许,放眼看去,便是这个社会也不允许。 社会规则历来如此,弱肉强食,弱小的注定要被强大的蚕食。 “王与马,共天下。” 东晋初立,琅琊王氏被誉为当世第一豪门,与司马氏平起平坐,凭借的是外有王敦,手握军权,镇守江州,凭借的是内有王导,腹有经天纬地之才,平定江左。 “千磨万击还坚劲,任尔东西南北风。” 只有自身强大,才是一切强大的根源。 ... 过了立春,白天的时间渐渐延长,大约在申时末,酉时初,天方才彻底黑了,萧钦之在东楼受了刺激,回了西房,便一头钻进了“夜散室”,背诵《庄子》,提笔练字,就连蔓菁悄悄进来掌起了灯,也没注意到。 天黑,风起,灯亮,人立。 萧钦之手中的兼毫笔切出最后一个回锋,一个“强”字跃然纸上,气势雄浑,有了颜真卿的三分气势。 绰影微晃,携一阵清风,有暗香盈来,蔓菁默默不语,斟好了一杯茶递来,置于案上,下身跪坐,轻轻捏着小郎练字练的酸痛的手腕。 不消一会儿,门口探进来了一个梳着双垂髻的小脑袋,是萧韵之,一身鹅黄衣,踩着小木屐,挤眉弄眼,蹦蹦跳跳进了屋,一脸的怪笑。 有个爱搞怪的妹妹,也不失为一件趣事,萧钦之心情秒好,嘴角蓦的上扬,笑道: “瞧瞧,素日里常说要做大姐那样的淑女加才女,怎的,只昨日做,今日就不做了?” 萧韵之坐于案前,与萧钦之对立,两只玉藕小手伏于案上,一双黑漆漆的大眼睛眨巴眨巴,似是对萧钦之很是好奇。 “阿兄,你变了!” “嗯!我知道,又变帅了。” “咯咯!”萧韵之被逗的一边笑,一边说道:“阿兄,哪有自夸的,须得旁人夸才是,不若左太冲,免得吃吐沫。” 这里有个关于左太冲的典故,须得介绍一下,否则容易迷糊。 魏晋风流,女子以美为尊,男子以美成名,潘岳就是美男子的代表,年轻时驾车走在洛阳最繁华的步行街上,会引得无数的女粉为之欢呼,就连老妇人都为之着迷,用水果往潘岳的车里丢,都将车给丢满了。 作为一名男子,帅到这种程度,让那些容貌平平的男同胞,很是自惭形秽,但偏偏有不缺乏勇气的人,想要挑战一下,此人名叫左太冲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