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四十一章 得不偿失那就去偿还损失-《我出生在九六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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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妹妹在玩电脑,老爸在看书。

    在玩电脑,在看书。

    电脑,书。

    电脑,书!

    电脑书!

    烦死了。

    不就是一个字,钱么。

    2块钱怎么够花?

    我的余光能瞥到旁边的妹妹,脑后没有长眼睛,一只都没有,看不到老爸那边,心里越发紧张。

    这大概就是做贼心虚。

    手碰到了钱,却还是犹豫了,拿了就没有退路了。

    可一切都会是神不知鬼不觉。

    如果不安,那事后,就告诉妹妹,让她帮我保守这个秘密,一次,就拿一次。

    我抓起10块,看了一眼5块,毫不犹豫地关上抽屉往外跑出去。

    移门发出声响。

    老爸提醒:“慢点。”

    “嗯。”我攥着钱,一路跑到卖油炸的小店,勿以恶小而为之这句话,还没有听到过。

    “要买什么?”老板笑着问我。

    还是没什么人。

    我平复气息,指着橱窗里放着的鸡肉棒,急促说:“要两个。”钱马上就递出去,生怕等会有什么熟人路过,万一知道我买鸡肉棒用的是10块,转头有意无意地去和老爸一提,那不都暴露了。

    有5块的,为什么非要拿10块的出去呢?

    可能老爸会先这么问我。

    那我得编个借口。

    不光偷拿了钱,还要想办法隐瞒过去,真是越来越麻烦了。

    “两串4块,找你6块,小心收好。”

    我回过神,一手拿1块硬币,另一手拿着5块纸币,牢牢攥着,望着那翻滚的油锅,忽然想到了一种酷刑,下油锅。

    真的有十八层地狱吗?

    偷东西,虽然偷的是自家的东西,情节不是那么严重,可要是为了这5块钱就下油锅,太得不偿失了。

    偿矢?

    补偿损失。

    现在拿了5块,大不了以后还给老爸50块,500块,这样不就行了吗?

    我的心稍稍安定一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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