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一十三章 以金赎罪-《天唐锦绣后续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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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不过面对几十万贯的诱惑,他也顾不得许多了:“几时能解入国库?”

    房俊一点都不犹豫:“入秋之后,西征之前!”

    眼下李二陛下既要西征高昌国,又绸缪东征高句丽,兵力尚好说,只是因为这两年又是雪灾又是旱灾,年景不好,这钱粮的储备便捉襟见肘,是以,没有什么能比钱粮之物更能打动李二陛下。

    只是自己这么做,岂不是“赎刑”?

    以金赎刑,古代历来皆有。

    景帝时采取了“输粟于边县以除罪”的办法,这种纳粟赎罪制实为国家的生财之道,“文景之治”史称盛世,这应是原因之一。此外,汉代还允许用纳钱、出缣、输作赎免刑罚。

    惠帝元年下令:“民有罪,得买爵三十级以免死罪。”应劭注曰:“一级值钱二千,凡为六万”,这实际上就是允许以六万钱赎死罪……

    隋唐以后诸律,赎刑形成了非常严密具体的制度,每种刑罚都规定了相应赎金的数量,对哪些情况适用赎刑制度都做了明确规定。

    《唐律》规定,笞十至五十分五等,赎铜为从一斤到五斤,每等相差一斤,杖刑六十至一百,赎铜为六斤到十斤不等。徒刑一年赎铜二十斤,流刑两千里赎铜八十斤。死刑的绞、斩赎铜都是一百二十斤。赎铜最多为一百二十斤,最少为一斤。

    当然,犯十恶大罪不许赎。

    见到李二陛下心情貌似不错,房俊便趁机说道:“那个……陛下,您看这件事确实是微臣的不对,但事已至此,也无可更改。今后微臣与长孙少卿同僚为官,这整日里抬头不见低头见的,难免尴尬,所以……”

    李二陛下皱眉:“想让朕将冲儿调走?”

    房俊赶紧说道:“其实,调走微臣也行,微臣不在乎高官厚禄。”

    心里却明镜儿似的,除了自己,谁玩得转“神机营”?李二陛下又不是傻子……

    “呵呵,这叫以退为进?在你心里,定然以为朕不会调走你,因为除了你,谁也玩不转这个‘神机营’,是也不是?”李二陛下哼了一声,一言点破房俊的小伎俩。

    房俊无语,这也太精了……

    “不过是误会而已,说开了也就罢了,相比冲儿亦不是心胸狭窄之辈。”李二陛下轻描淡写道。

    房俊无话可说。

    好处捞到手,这时候你说误会了?

    刚刚一副要杀要剐的是谁?

    李二陛下,果然无耻…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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